|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738号令,颁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4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将对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提高国有资产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起到积极作用。2021年4月6日上午9点,资产公司全体人员在总经理潘志浩的带领下集体学习了《条例》,并结合自身工作交流了学习后的心得体会。 总经理潘志浩指出科产系统要以本次企业体制改革为引领,创新发展为支撑,构建符合企业体制改革要求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主要涉及三大方面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一是科技园管理的用于师生创新创业和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的用房管理与制度建设;二是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作价投资管理及制度建设;三是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与制度建设。科产系统党委一直把这三方面的工作作为科技园和资产公司的风险点进行管控,定期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相关的工作。 副总经理孟会敏指出,资产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对照《条例》,结合上海市教委要求,对涉及国有资产的预算管理与执行、国资产权登记、"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审批程序、国有资产的审计、评估等事项,树立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思想理念,认真履行国有股东出资权力,提高风险意识,按照规则办事,确保国资安全。副总经理杨文硕指出资产公司作为学校经营性资产出资人,遵守《公司法》的前提下,对于《条例》所要求的事项,应该坚决贯彻落实,并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实践作了具体阐释。 其他参会人员表示将牢固树立法制观念,结合实际工作,对标《条例》自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规范有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支持学科建设。(摄影/撰稿:崔欢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