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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资(2013)2号
各全资、控股企业:
按照《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的工作部署和活动要求以及上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为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环境和氛围,现就2013年上海上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一系列部署,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和"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总体要求,突出企业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特点,积极开展"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由各企业明确专人负责(设立企业安全联络人),开展消防、防台、防水、防爆等与本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的安全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各企业要充分认识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新情况、新特点,紧密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活动主题,认真组织,积极谋划。通过广泛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促进企业增强安全发展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手段,完善隐患治理措施。
(二)创新形式,提高实效。各企业要深入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拓宽思路、创新方法,在组织实施活动中,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强化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强化事故应急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企业要积极发挥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积极组织警示教育、法制宣传、应急演练等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博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上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各企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及时反馈活动信息。在7月5日前,将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盖章后报送上海上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岳中岳处,地址:延长路149号科技楼508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uezhongyue@shu.edu.cn 。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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