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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小金库”自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4/07/11  李 林   浏览次数:   

上大资(2014)3号

各独资、控股企业:
        按照我校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要求,"小金库"治理工作已进入常态,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经科技产业系统党委、资产公司研究,现决定在我校独资、控股企业中继续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
        本次"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面达到100%,做到全覆盖。希望各独资、控股企业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做好本企业内"小金库"的自查、自纠工作。
        各企业必须在9月10日前将"企业自查情况表"(见附件)上报资产公司。资产公司将在10月底前进行重点抽查。希望各企业领导对"小金库"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警钟长鸣,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采取切实措施,健全和完善相关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举报电话为:56383641。

 

上海上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上海上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国有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与经营管理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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