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资(2014)5号
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消防局和上海大学关于开展国庆假期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检查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加强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全面开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检查,大力构筑企业生产安全"防火墙"工程,确保国庆期间企业安全生产稳定,现将国庆长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企业认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做到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内容如下:
1、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事故突发预案是否制定;
2、检查所属部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齐备、完好,是否存在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3、检查所属部位灭火器、消火栓、建筑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到位并完好有效;检查所属部位是否存在违章动火、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器线路是否穿管保护,用电线路是否有老化、破损、裸露现象以及能否及时更换,线路安装是否规范,设备是否存在消防隐患等;
4、检查存放危险品部位是否采取了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检查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妥善保管,所属周边部位是否存在其他严重火灾隐患。
二、企业安全检查要求
1、放假期间,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安全保卫等工作,并将值班人员于9月30日前报送资产公司;
2、各企业根据《上海上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企业生产实际,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于10月10前送资产公司备案;
3、各企业认真填写《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自查表》,并于10月10前报送资产公司;
4、各企业要认真对照安全检查内容,结合各自实际,逐级细化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坚决消除一切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企业员工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国庆节;
5、所有报送材料需填写完整,并加盖公司公章。
联系人:李林 电话:56331004(eatfish@shu.edu.cn)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延长路149号上海大学科技楼508室
上海上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6日
附件:上海上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