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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小金库”自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6/07/20  李 林   浏览次数:   

各独资、控股企业:
        按照我校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要求,"小金库"治理工作已进入常态,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经科技产业系统党委、资产公司研究,现决定在我校独资、控股企业中继续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
        本次"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面达到100%,做到全覆盖。希望各独资、控股企业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做好本企业内"小金库"的自查、自纠工作。
        各企业必须在9月10日前将"企业自查情况表"(见附件)上报资产公司。资产公司将在10月底前进行重点抽查。希望各企业领导对"小金库"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警钟长鸣,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采取切实措施,健全和完善相关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举报电话为:56383641。

 

上海上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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