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所属企业规范化建设,请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及时向资产公司备案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资料。 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应按时召开2023年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二、各公司及时将2023年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完整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决议、汇报材料等)纸质版交资产公司进行存档。 三、资产公司直接出资的全资和控股公司须对各自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情况进行规范督导,并将会议资料进行备案存档。 资产公司将不定期督导检查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资料档案工作。 上海上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4日 |
上一条:关于加强合同管理和公章管理的通知
下一条:上海上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