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资(2014)2号
各全资、控股企业:
根据上海市教委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各高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申报、考核已列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预算管理是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根据我校《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请各企业认真开展2014年中期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和预算调整工作,预算调整后,全年的预算结果和全年的决算结果应该基本相符,这样才能保证学校与教委签订的保值增值责任目标的完成。同时,做好企业中期检查和预算调整工作也是各企业实现自身经营目标的内在要求。希望各企业思想重视,认真做好2014年中期(1-6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预算调整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编制2014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表。对于利润表要求编制到二级科目,表格内容要求:2014年1-6月实际数、上年同期实际数和2014年全年预算数;并作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情况分析和1-6月实际完成数占全年预算数的百分比分析。
2.撰写报表附注说明。结合企业特点和实际,对同期增减百分比数字较大的项目、或1-6月实际完成数占全年预算数的比例与应达到比例有较大差异的项目作分析说明。
3. 结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撰写经营情况小结和文字分析报告。要求重点突出,能清晰地反映出预算执行的情况、经营中存在的主客观问题和建议措施。
4.对未列入企业年度预算的大笔资金支出,应在附注中说明是否有董事会决议或上级管理部门同意的批准意见,并将复印件作为附件上报。
二、预算调整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各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发生的变化,如预测全年完成数与预算目标有重大差距,根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报告:
1.编制2014年度预算调整表,其中利润表调整情况应包括2014年年初预算数、2014年预算调整数、上年实际数、预算调整情况增减百分比;并编制到二级科目。
2.对主要调整项目的文字及数据计算分析;
3.保障措施。
预算调整具有严肃性,进行预算调整需要履行董事会批准程序。请各企业及早准备,及时做好中期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预算调整的工作内容,于7月10日前上报我公司。
上海上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4日